车间分为上、下两层,下层为车间,吊顶高度3.0m。上层为管道、线路和小型设备安装层。该区对房间的密封性、保温性及表层光洁度要求高。围护材料为;
a.墙体采用加强型钢龙骨、双面夹心彩钢板(总厚度50mm),已砌筑外墙内面采用加强型钢龙骨、双面夹心彩钢板围护。墙体高度与吊顶上表面平,端口封平。上层各房间互通,便于安装施工。墙面安装大面积观察窗。化妆品车间设计
b.天花吊顶采用加强型钢龙骨、双面夹心彩钢板,为可上人吊顶,每平方米可承重活载荷不小于50G。吊顶下为实验室,吊顶上为管道和小型设备安装层。吊杆均采用直径10吊杆,凡吊杆长度超过1.5m的都要设置反向支撑。
c.地面采用环氧树脂地面。
d.墙、地之间交角采用与地面同质材料做5cm宽圆弧角过渡,墙与天花之间交角采用同于墙体同质弧角过渡。
e.门采用夹心彩钢板门,带观察窗;墙面观察窗为单层钢化玻璃密闭型。
为有利于车间人员工作.现有车间分为3个大功能区.位于走廊左右下三侧。
左侧车间为:洗消间、水处理间、配料间、拆包间、调配间、灌装间、瓶清洗消毒间;
右侧车间为:洗消间、配料间、拆包间、搅拌间、内包装间、成品仓库;
下侧车间为:外包装间、成品仓库。
各房间功能在各层平面图上显示。
设计依据:
1.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》(2008版)
2.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GB50352-2005
3.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45-95(2005版)
4.《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——建筑》(2003版)
5.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》GB50015-2003(2009版)
6.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06
7.《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》JGJ91-93
8.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GB50073-2013
9.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JGJ73-91
10.《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》GBJ301-88